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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快三2023-01-3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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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作者:田新朝(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授、研究生导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老年群众,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全体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重要支撑,对于不断增强老年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根据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养老服务标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基本养老服务的清单内容,明确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的覆盖范围及其服务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调整,使老年人都能够获得方便可及、城乡均衡、优质共享的基本养老服务。推动跨部门社保、医保、长护险、救助、健康、殡葬、残障、公安的老龄数据共享,建立老年人精准识别、主动服务和动态管理机制,构建老年人口与服务半径挂钩的制度安排,实现从“老人找服务”到“服务找老人”的转变,破解养老服务政策碎片化的问题。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推动老年救助金、高龄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老年护理补贴、长护险、残疾人两项补贴、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助等财政投入经费渠道衔接。

  兜底纾解老年群众的急难愁盼。2021年我国约有1.9亿老年人患有慢性病,失能失智人数约为4500万。要充分认识加强民生兜底保障、改善失能和困难老年群体生活水平的重大意义。守住民生底线,聚焦老年群众急难愁盼,直面回应人民群众对“提供什么养老服务、怎样提供养老服务、为谁提供养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少做锦上添花的事情。善于分清养老服务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住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失能照护、就餐助餐、医疗健康等急难愁盼问题,重点面向失能失智老人、孤寡老人、农村留守老人、经济困难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老年群体提供兜底保障服务,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期战略目标转化为当前可落地实施的具体工作措施,做那些现实条件下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使重点老年对象摆脱困境,过上有尊严的生活。

  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发展。充分认识老年民生服务内容的多层次性,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构建完整、系统性的养老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促进老年人群在经济、物质、心理、文化、精神、健康、社会参与、能力提升等方面享有均等化服务。基于人与环境共融的原则,推进老年生活硬环境与软环境协调发展,从微观层面的人际关系、中观层面的机构建设、宏观层面的社区结构等多个维度,系统性建构老年友好的物理和人文空间。协同老龄产业发展与老年福利增进的双重目标,以老龄事业引领老龄产业发展,以老龄产业发展保障老龄事业,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跨界融合型特色老龄产业,推动不同区域、城乡之间老年人享有养老服务均衡及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发展,让每一名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为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提供重要保障

  紧紧依靠群众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应对人口老龄化,要把老年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离开了老年人所处的社群力量,老龄工作将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方针,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基本养老服务的功能,既要发挥老年人的首创精神,发挥好老年人作用,也要推动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依靠党的老龄工作群团组织,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发挥老年人群的亲属、邻居、社区、社会公益力量等各类主体的力量来推进,构建家庭、集体、政府、社会并存的多元化供给基本养老服务模式。

  推进老龄工作治理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顶层设计完善重大政策制度”,“要花钱买制度而不是简单花钱买稳定,着力解决地区差异大、制度碎片化问题”。推进基本养老服务,要强化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全面考量、协调推进,努力构建大老龄工作格局,完善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相互协调、合理安排的制度规范和公共秩序,构建系统性的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要坚持德法共治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发展,提升法治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发展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同时,要强化中国代际赡养传统伦理与社会规则的“中国优势”,宣传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和人伦常情,在实现社会化老龄契约机制和传统孝道文化传承的耦合中,着力构建具有民族特色、时代特征的互助孝亲敬老文化。通过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破解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供给侧、要素供给侧与广大老年人群养老服务需求侧之间的矛盾问题,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增强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科学处理好养老服务当前与长远资源供给之间的关系,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基于中长期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环境条件,从养老服务设施、人才、医养资源、信息化等方面发力,努力实现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公平可及。编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确保社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医疗养老服务资源共享,加大社区无障碍设施和居家适老化改造力度,保障养老机构、社区居家服务机构等基本养老服务设施高效运行、融合提供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能力,激发专业人才的从业意愿。拓展基本养老服务应用场景,推广智慧养老技术与设备,推进科技赋能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家门口”智慧养老新模式,努力消除老年人“数字鸿沟”,让全体老年人享受数字“红利”。

2022年武汉GDP为18866.43亿元 比上年增长4%******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武汉统计微信公众号1日消息,根据湖北省市州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初步核算,2022年武汉市地区生产总值(GDP)18866.4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475.79亿元,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6716.65亿元,增长7.3%;第三产业增加值11673.99亿元,增长2.3%。

  农业生产稳中有升,主要农产品产量持续提高

  2022年,武汉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36.72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3.9%。其中农业总产值477.70亿元,增长2.7%;林业总产值10.99亿元,增长6.2%;牧业总产值113.17亿元,增长3.6%;渔业总产值160.77亿元,增长4.8%;农林牧渔及辅助性活动产值74.09亿元,增长11.6%。全市粮食产量89.88万吨,下降0.96%;蔬菜产量841.29万吨,增长2.5%。

  工业经济稳中提质,高技术制造业保持快速增长

  2022年,武汉市规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0%,其中采矿业增长64.8%,制造业增长5.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0.8%。规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6.3%,增速快全市规上工业11.3个百分点,年内始终保持两位数增长;增加值占全市规上工业的比重为17.1%,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对全市规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为55.7%,比上年提高19.0个百分点。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较快,先进制造业投资增势较好

  2022年,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0.8%,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延续了平稳快速增长态势。从投资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0.8%,比上年加快6.9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5.5%。工业投资增长19.3%,比上年加快9.3个百分点。工业投资中,制造业投资增长19.1%,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等先进制造业投资高速增长,分别增长177.4%、17.3%、38.1%,是带动工业投资增长领先的重要力量。从投资主体看,民间投资增长1.0%,占全市投资比重为45.0%。

  消费市场稳步复苏,对外贸易总体平稳

  2022年,武汉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936.20亿元,比上年增长2.1%。从行业看,限上批发业和限上零售业销售额分别增长7.7%和3.8%,限上住宿业营业额下降9.7%,限上餐饮业营业额增长0.9%。从消费方式看,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实现网上实物商品零售额1093.47亿元(占限上社零额30.0%),增长4.6%,快限上社零额增速1.4个百分点。从商品种类看,我市15类主要限上零售业商品中,9类零售额同比实现正增长。其中,建筑及装潢材料、饮料、中西药品、石油及制品、汽车类分别增长22.8%、18.9%、15.7%、11.9%和11.3%。新能源汽车增长156.2%,占汽车类比重由上年的10.4%提高到23.8%。

  2022年,全市进出口总额达3532.2亿元,比上年增长5.3%。其中,出口2153.0亿元,增长11.6%;进口1379.2亿元,下降3.3%。

  财政收入保持增长,金融信贷增长平稳

  2022年,武汉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690.23亿元,按可比口径(扣除留抵退税因素),比上年增长4.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4.74亿元,可比增长3.7%。其中税收收入1239.56亿元,可比增长1.7%,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82.4%。

  截至12月末,武汉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为35754.03亿元,比上年增长5.9%。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为44383.81亿元,增长8.7%。

  居民收入稳步增加,消费价格温和上涨

  2022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449元,比上年增长5.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04元,增长7.7%。

  2022年,武汉市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2.3%,涨幅比上年扩大1.7个百分点。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食品烟酒、其他用品及服务、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衣着、医疗保健类价格分别上涨4.8%、2.7%、2.6%、2.3%、1.8%、1.4%、0.7%和0.2%。(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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